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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采必看:9月1日施行 财政部要求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做法

浏览次数:14101 发布时间:2019-08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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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官网

财政部近日发布《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》,明确多方面措施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、优化营商环境,构建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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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政府采购网

 

三个方面进行要求和规范化

该通知要求各地区、各部门应当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,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要求:

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方面,该通知强调清理和纠正以下共10条问题:

1、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、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,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,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,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;

2、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、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,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,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;

3、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、注册,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,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;

4、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、成立年限等门槛,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;

  5、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,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;

  6、不依法及时、有效、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,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;

  7、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、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,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;

  8、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、备案、监管、处罚、收费等事项;

  9、除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,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、成交供应商;

  10、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。

 

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方面,该通知要求各地区、各部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,要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,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,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,防止出现排除、限制市场竞争问题。

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方面,该通知要求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,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,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,及时支付采购资金,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。

此外,该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、各部门要抓紧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,有关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,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。

 

加快实施“互联网+政府采购”行动

值得注意的是,该通知要求加快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网上交易功能,实现在线发布采购公告、提供采购文件、提交投标(响应)文件,实行电子开标、电子评审。加快实施“互联网+政府采购”行动,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和电子卖场建设,建立健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,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。

该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。


[来源:仪器信息网]